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入实施新课改高考方案,培养适应国家质量振兴事业需要的高素质人才,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探索本科人才培养新模式,学校将在2014年开展深化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试点。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择优录取。
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精神、探索能力和发展潜质,并具有浙江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
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须有2门(含)以上科目为B等,其余为C等(含)以上,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含)以上,且须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之一:
1.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以上。
2.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三等奖(含)以上。
3.语言文学特长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包括“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中获优胜奖(含)以上,或在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中获三等奖(含)以上。
4.艺术特长类(限声乐、器乐、舞蹈三类):高中阶段参加浙江省教育厅组织的声乐、器乐、舞蹈类艺术特长测试并获得A级证书;或在省级以上教育部门举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中获个人项目三等奖(含)以上。
5.体育特长类:在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网球、羽毛球、田径、游泳、健美操、跆拳道、体育舞蹈、定向越野体育项目上,高中阶段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或高中阶段在省级教育部门、体育部门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或高中阶段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前八名。
总数计划为40名(文史类9名,理工类31名)。具体招生专业、计划数如下表: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请登录招生网站“网上报名”专栏,点击“‘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进行报名,填报信息确认无误后系统自动生成《中国计量学院现代科技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直接打印。
(1)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加盖中学公章的《中国计量学院现代科技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
(2)加盖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表;
(4)加盖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5)加盖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证明。
将书面申请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A4纸标准,装订时将申请表作为材料首页,不需另制封面。
(1)以学校为单位(需凭学校出具的介绍信)当面递交;
(2)只接受邮政特快专递即EMS,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寄送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258号中国计量学院现代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86836066,邮编:310018(网上报名系统可查询申请材料寄到情况,申请材料不退还,请保留备份)。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竞赛成绩以及中学阶段综合表现情况,确定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名单。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6倍。书面评审结果将在招生网站上公布,考生也可通过招生报名系统查询。
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测试。综合测试以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为主,并重点考核学生的专业素养、专业潜质,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测试结束后,按不超过招生计划1:5的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招生报名系统查询综合测试成绩。
3.入围考生名单将在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入围考生必须参加2014年高考二类科目组的报名和考试。录取批次安排在第二批提前录取,志愿填报纳入我省普通高校第二批提前录取院校统一填报。考生须在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校志愿,否则无效。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本简章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内,文理不得跨科填报。
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计算形成。
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计3分。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总分超过100分的按照100分计。
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按进档考生“综合成绩”进行投档,不设专业级差。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已满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调剂到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
4.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2.材料邮寄时间到2014年3月31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4.书面评审结果查询及综合测试通知书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5.学校综合测试时间:4月中旬(具体时间以综合测试通知书上时间为准)。
1.学校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择优录取。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71-86836044。
2.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通讯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258号中国计量学院现代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310018。
中国计量学院现代科技学院主页:xdkj.cjlu.edu.cn。
十、本章程由中国计量学院现代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