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浙江省2024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精神,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第二条 本简章适用于中国计量大学现代科技学院2024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以下简称“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择优录取,并接受广大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中国计量大学现代科技学院。
第五条 学院国家代码:13292;浙江省代码:0117。
第六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独立学院。
第七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中国计量大学现代科技学院。
第八条 办学地点:浙江省义乌市大学路8号。
第九条 学院简介:中国计量大学现代科技学院于1999年经浙江省和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设立,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确认为独立学院,2015年列入浙江省应用型本科试点建设高校,是一所特色鲜明的新型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学院现有1个浙江省一流学科、1个浙江省重点建设学科、2个浙江省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省级一流专业、4个省新兴特色专业,1门教育部国家在线精品课程,3门浙江省精品课程,3门国一流课程,20门浙江省一流课程,5门省级思政示范课程。2023年,学生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数学建模、智能车、机器人、电子商务等学科竞赛中获省级以上奖项277项,其中国家级奖项41项;省级一等奖15项。学院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均处于浙江省独立学院前列,在浙江省教育评估院首次开展的2012届浙江省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状况及人才培养质量调查中,位居全省独立学院第一,2017届和2018届分别位居全省独立学院第三和第二。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学院招生政策,并对重要事宜作出决策。
第十一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免试专升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三条 学院招生计划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信息为准。具体招生专业信息如下表:
类别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参考学费 (元/学年) | 备注 |
经管类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15 | 23000 | 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为保险实务、保险、财富管理、投资与理财、采购与供应管理、电子商务、纺织品检验与贸易、工商企业管理、关务与外贸服务、报关与国际货运、国际金融、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贸易实务、国际商务、集装箱运输管理、金融服务与管理、金融管理、金融科技应用、互联网金融、经济信息管理、连锁经营与管理、连锁经营管理、旅游管理、农村金融、全媒体广告策划与营销、媒体营销、人力资源管理、商务管理、商务经纪与代理、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商务英语、物流工程技术、现代物流管理、物流管理、信用管理、移动商务、证券实务、证券与期货、知识产权管理、智能物流技术、物流信息技术、质量管理与认证、中小企业创业与经营的考生可报考。 |
理工类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50 | 26000 | 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为材料成型及控制技术、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船舶工程技术、船舶机械工程技术、船舶检验、电厂热能动力装置、电机与电器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电梯工程技术、纺织机电技术、飞机机电设备维修、风力发电工程技术、港口机械与智能控制、港口机械与自动控制、港口与航道工程技术、工业工程技术、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化工装备技术、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机电一体化技术、机械产品检测检验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精密机械技术、机械装备制造技术、理化测试与质检技术、轮机工程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汽车电子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车身维修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汽车智能技术、数控技术、铁道机车、通用航空器维修、物流工程技术、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游艇设计与制造、制药设备应用技术、智能光电制造技术、光电制造与应用技术、智能控制技术、智能制造装备技术、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的考生可报考。 |
艺术类 | 广告学 | 12 | 17000 | 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不限。 |
文史类 | 英语 | 9 | 17000 | 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为导游、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贸易实务、国际商务、国际邮轮乘务管理、空中乘务、旅游英语、商务英语、英语教育、应用英语的考生可报考。 |
注:本表中招生计划数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最终公布为准,学费以物价部门核准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投档到我院的第一志愿考生名单,若各类别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数未超过该类别招生计划数,则填报该类别的第一志愿考生全部录取,不再进行综合测试;若超过该类别招生计划数,学院将组织综合测试。
第十五条 荣立个人三等功(含)以上的考生免于参加综合测试并优先录取。
第十六条 综合测试采用笔试方式(包含军事理论和语文综合测试两部分)。具体测试方案学校将于4月初在中国计量大学现代科技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s://zs.cjlu.edu.cn/zgjldxxdkjxy/zsxx.htm)公布。
第十七条 当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数超过该类别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将遵循“分数优先,志愿平行”的原则,根据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直至满额,其余考生将作退档处理,并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流程。
综合测试成绩同分录取规则:考生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语文综合测试成绩、语文综合测试模块一成绩、语文综合测试模块二成绩、语文综合测试模块三成绩。
第十八条 当第一志愿录取未满时,学院将进行后续志愿录取,测试及录取形式参照第一志愿的录取程序。
第六章 入学复查、收费标准等事项
第十九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到学院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退役证件和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院请假。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参照《关于普通高校专升本和“2+2”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05〕17号),学院综合测试收费标准为110元/人,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综合测试,测试费不予退还。
第二十一条 学生入学后,学院视实际情况统一安排校内或校外集中住宿。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学院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标准,择优录取。选拔录取工作自觉接受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79-85908021。
第二十三条 考生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将按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在综合测试、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二十四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79-85905555
电子邮箱:xkzsb@cjlu.edu.cn
招生网址:zs.cjlu.edu.cn/zgjldxxdkjxy/zsxx.htm
院校网址:www.ldxk.edu.cn
通讯地址:浙江省义乌市大学路8号中国计量大学现代科技学院学生处
邮政编码:322002
第二十五条 本简章由中国计量大学现代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遇重大突发情况,学院将视情保留对相关考核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等调整的权利。本简章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