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院校全称 | 中国计量大学现代科技学院 |
二、院校国标码 | 13292 |
三、校址 | 浙江省义乌市大学路8号 |
四、层次 | ☑本科 □ 专科 |
五、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中外合作办学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 名称 | 中国计量大学现代科技学院 |
证书 种类 | 我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国计量大学现代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学院委托中国计量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院招生政策,并对重要事宜作出决策。学院委托中国计量大学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中国计量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学院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 学院面向全国23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 无预留计划。 |
十、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的外语语种 | 学院公共外语为英语。 |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对《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原则上按不录取执行。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
十二、录取规则 | (一)男女生录取比例不限。 (二)学院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浙江省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100%的比例调档,其他省份原则上按不高于招生计划数的110%比例调档。若生源不足,则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补调档。 (三)学院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四)学院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对进档考生,按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同分考生的排序按照各省(市、自治区)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则。若无相应排序规则,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按高考文化总分、语文数学总分、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其他省份的文科按高考文化总分、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成绩高低依次排序;理科按高考文化总分、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成绩高低依次排序。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须满足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原则上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五)单科要求:学院将综合考虑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对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报考金融工程专业的考生,要求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 (六)学院在浙江省的全日制专升本招生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相关规定执行。 |
十三、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学费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主管部门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实行学分制收费。学年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学分学费每学年40学分预收,按实际所修学分结算,毕业前学分汇总清算。如遇浙江省物价主管部门调整相关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新生学费标准具体如下: (一)工科类专业 1.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26000元/学年。 2.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安全工程、生物工程、工业设计、机械电子工程、人工智能专业,学费标准为19000元/学年。 (二)其他专业 1.工商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金融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质量管理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23000元/学年。 2.法学、汉语言文学、英语、广告学专业,学费标准为17000元/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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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费标准 | 每人3000元/学年(四人间),如遇浙江省物价主管部门调整相关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
十四、资助政策 | 为鼓励学生学习积极上进,学院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勤工助学等奖助金制度。 |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 院校网址:www.ldxk.edu.cn 招生网址:zs.cjlu.edu.cn/zgjldxxdkjxy/zsxx.htm 咨询电话:0579-85905555、0571-86836066 传真号码:0571-86836014 E-mail:xkzsb@cjlu.edu.cn 通讯地址:浙江省义乌市大学路8号中国计量大学现代科技学院学生处,邮编322002 |
十六、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学院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标准,择优录取。选拔录取工作自觉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71-86836044、0579-85908021。 |
十七、其他须知 | (一)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到学院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院请假。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本章程由中国计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