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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计量大学2022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作者: 浏览: 发布时间:2022-06-03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高校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和《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22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简介

中国计量大学是浙江省省市共建重点高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与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学校创建于1978年,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杭州。现已形成以计量、标准、质量、市场监管、检验检疫为特色,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国际合作教育等多层次、多形式并举的办学格局,拥有从学士、硕士到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和学位授权体系。

学校现有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1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拥有10个浙江省一流学科,工程学、化学、材料科学、环境与生态学学科4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学校建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9个、国家特色专业4个、通过教育部工程教育认证专业7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5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19个,其中质量管理工程、标准化工程专业全国排名第一。

学校获评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入选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2021年在省属高校学科竞赛评估中位列第五,数学建模竞赛连续多年排序全国前列、浙江第一。2022年列软科中国大学排名第131位。

二、招生对象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二)中国计量大学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2020年、2021年中国计量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中国计量大学现代科技学院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且大学期间所有修读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专业排名前40%(含)。

(三)报考专业须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或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否则视为无效志愿;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名单(2021)”进行查询。

(四)身体健康,符合国家相关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要求。

三、招生专业、计划

计划招生90名,具体专业招生计划如下:

专业

本科专业类

学科门类

招生计划

标准化工程

工业工程类

管理学

45

知识产权

法学类

法学

45

四、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22610日至62116:00前登录中国计量大学本科招生网点击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名进入报名系统,按提示逐项填写报名信息。每个考生只能选择报考1个专业。

(二)上传材料

本次报名全部在网上进行,无需邮寄申请材料,请确保上传材料清晰可读,考生须将以下材料上传至报名系统:

1.本人签字确认的《中国计量大学2022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扫描件;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面扫描在同一页);

3.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

未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或材料不合要求者,视为报名无效。

五、资格审核

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报名条件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和报名材料,考生于2022624日登陆报名系统或学校本科招生网查看审核结果。中国计量大学2022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收取报考费

六、考核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相关考核测试,具体测试方式与时间后续通知为准。

七、录取办法

(一)根据考生测试成绩择优确定预录取名单并报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二)凡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时需提供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不能提供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我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经批准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在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2.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的;

3.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八、培养及管理办法

(一)第二学士学位录取的学生,学制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学校本科生学籍管理系统,不享受本科生转专业政策;

(二)凡在学业年限内修完培养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参照学校毕业学位规定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三)凡在学业年限内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如在规定年限内,修完培养计划规定内容,未达到毕业要求,准予结业,学校发给结业证书;学满一学年(含一学年)以上退学的学生,发给肄业证书。

未尽事宜参照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九、保障与监督

(一)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

(二)学校纪检监察室负责审查、监督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的实施过程;

(三)坚持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的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选拔条件、选拔结果向社会公示。

十、附则

(一)学校将视国家疫情防控情况,保留对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考核方式、考核内容、考试时间和地点等调整的权利;

(二)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如有违纪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相关规定执行;

(三)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中国计量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310018

咨询电话:0571-86836060

传真号码:0571-86836014

监督举报电话:0571-86836044

电子邮箱:zsb@cjlu.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zs.cjlu.edu.cn

(四)本简章由中国计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简章若有与国家和浙江省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浙江省有关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