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要求,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我校2020年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
一、学校简介
中国计量大学是浙江省省市共建重点高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与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学校创建于1978年,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杭州。现已形成以计量、标准、质量、市场监管、检验检疫为特色,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国际合作教育等多层次、多形式并举的办学格局。
学校现有1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拥有10个浙江省一流学科,工程学、化学和材料科学3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学校建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6个、国家特色专业4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5个、通过教育部工程教育认证专业7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15个,其中质量管理工程、标准化工程专业全国排名第一,测控技术与仪器、知识产权专业全国排名前10%。
学校获评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入选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被列为浙江省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在2015-2019年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中排名第62名。在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分类评价中,2017、2018年排名多科性教学研究型高校第一,2019年排名硕士研究生培养高校第一。
二、招生对象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二)浙江省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以及2018年-2019年浙江省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
(三)报考专业须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或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学生报考专业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不符合者视为无效志愿。
(四)身体健康,符合国家相关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要求。
三、招生专业、计划
计划招生45名,具体专业招生计划如下:
专业 |
本科专业类 |
学科门类 |
招生计划 |
参考学费 |
标准化工程 |
工业工程类 |
管理学 |
45 |
5520元/学年 |
四、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20年8月5日至8月18日16:00前登录中国计量大学本科招生网点击“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名”进入报名系统,按提示逐项填写报名信息。
(二)上传材料
本次报名全部在网上进行,无需邮寄申请材料,请确保上传材料清晰可读,考生须将以下材料上传至报名系统:
1.本人签字确认的《中国计量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扫描件;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面扫描在同一页);
3.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电子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和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学位认证电子报告截图。
未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或材料不合要求者,视为报名无效。
五、资格审核
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报名条件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和报名材料,考生于2020年8月21日登陆报名系统或学校招生信息网查看审核结果。通过审核的考生按规定收取报考费,标准为140元/人,未通过审核的考生免收报考费。
六、考核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相关考核测试。考核形式为远程面试,面试时间:8月26日(具体以测试通知为准)。
七、录取办法
(一)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择优确定预录取名单并报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二)在录取时,当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人数不足招生计划的110%时,录取人数控制在报考人数的85%以内;
(三)凡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时需提供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不能提供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四)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我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经批准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五)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在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2.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的;
3.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八、培养及管理办法
(一)第二学士学位录取的学生,学制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学校本科生学籍管理系统,不享受本科生转专业政策;
(二)凡在学业年限内修完培养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参照学校毕业学位规定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三)凡在学业年限内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如在规定年限内,修完培养计划规定内容,未达到毕业要求,准予结业,学校发给结业证书;学满一学年(含一学年)以上退学的学生,发给肄业证书。
未尽事宜参考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九、保障与监督
(一)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
(二)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审查、监督整个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实施的全过程;
(三)坚持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操作过程的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选拔条件、选拔结果向社会公示。
十、附则
(一)学校将视国家疫情防控情况,保留对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考试考核方式、考核内容、考试时间和地点等调整的权利;
(二)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如有违纪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相关规定执行;
(三)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258号中国计量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310018
咨询电话:0571-86836060
传真号码:0571-86836014
监督举报电话:0571-86836044
电子邮箱:zsb@cjlu.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zs.cjlu.edu.cn
(四)本简章由中国计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简章若有与国家和浙江省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浙江省有关政策为准。